时间:2013-03-03 08:18:13
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期内依次递补。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的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审查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职位减少、取消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本市(州)基层党政机关、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加上加分,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按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等。
(七)确定选调对象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确定为选调对象,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研究能否作为选调对象。
(八)初任培训
确定选调对象后,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集中进行初任培训。
(九)报到录用
培训结束后,选调生按要求到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手续完备的,办理录用公务员有关手续。至2013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选调生可安排到村(社区)工作。
选调生在分配单位两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也不得抽调或借调到外单位工作。
(十)档案转递
省内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分别寄有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档案转递也按上述方法办理。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十一)纪律监督
选调生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选调生招录工作中有关具体事项,将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站或各市(州)公务员招考相关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网址:www.gzzzb.gov.cn
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网址:www.gzrs.gov.cn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网址:www.gzsjyzx.com
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5892143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6209115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851)6697707
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0851)5837318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0851)6571360
·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及咨询电话 ![]() |
·贵州省2013年选调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职位表 ![]() |
·贵州省2013年选调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职位表 ![]() |
·贵州省2013年选调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职位表 ![]() |
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 | ||||||||
(请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 | ||||||||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照片 | ||||
入党 时间 |
出生 日期 |
籍贯 | 出生地 | |||||
学 历 | 学 位 | 高考时生源地 | ||||||
毕业 院校 |
所学专业名称 | |||||||
专业 类别 |
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 | 有效居 民身份 证号码 |
||||||
高校期间(或服务期间)获表彰情况 | 获司法考试证书类型(限报法院、检察院考生填写) | |||||||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情况 [限“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填写] |
基层服务 项目名称 |
所服务县 (市、区、特区) |
||||||
服务单位 | 参加基层服务 项目时间 |
|||||||
服务期限 | 是否为各级项目志愿者联络员或专项服务行动志愿者 | |||||||
选调单位名称 | 选调单位 代码 |
选调职位代码 | ||||||
是否满足该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 | 联系 电话 |
|||||||
家庭 主要 成员 情况 |
称 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报名 信息 确认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代报人员签名: |
笔 试 总 成 绩 |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
申论 | ||||
加分 | 笔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加分) |
|||||
学校(引 导办<项 目办>) 初审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章) 2013年 月 日 |
招录单位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章) 2013年 月 日 | |||
面 试 成 绩 |
||||||
考 察 情 况 |
考察组成员(签章): 年 月 日 | |||||
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工作加分申请表 | |||||||||||||||||||
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第一联:存根联 | |||||||||||||||||||
姓 名 | 有效居民 身份证号码 |
网上报名序号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联系电话 | ||||||||||||||||||
选调单位名称 | 选调单位代码 | 选调职位代码 | |||||||||||||||||
申请加分项目 及加分分值 |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分值 | 合计 | |||||||||||||||
1 | |||||||||||||||||||
2 | |||||||||||||||||||
3 | |||||||||||||||||||
4 | |||||||||||||||||||
审核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必须与考生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一致,否则不予加分,考生联由考生妥善保管,作为查询加分的依据。 | |||||||||||||||||||
![]() | |||||||||||||||||||
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工作加分申请表 | |||||||||||||||||||
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第二联:考试联 | |||||||||||||||||||
姓 名 | 有效居民 身份证号码 |
网上报名序号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联系电话 | ||||||||||||||||||
选调单位名称 | 选调单位代码 | 选调职位代码 | |||||||||||||||||
申请加分项目及加分分值 |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分值 | 合计 | |||||||||||||||
1 | |||||||||||||||||||
2 | |||||||||||||||||||
3 | |||||||||||||||||||
4 | |||||||||||||||||||
审核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必须与考生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一致,否则不予加分,考生联由考生妥善保管,作为查询加分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