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4 09:24:10
兴文僰苗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因工作、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兴文僰苗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兴文县财政局出资组建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主要负责兴文县文化旅游国有资产(石海、僰王山旅游公司国有资产除外)经营管理;负责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文化体育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A级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的创建、托管、运营及招商;负责旅游要素配套项目的建设运营、文创体系及二销体系建设运营、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营、全域旅游培训中心建设运营、文化体育类项目的开发运营等工作。公司致力于加快兴文县全域旅游建设,推进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营运市场化,通过经营性资产的有效营运,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组织笔试、面试,择优选录。
三、公开招聘名额及开考比例
(一)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其中:综合(含市场开发)岗位4名,出纳岗1名,规划建设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二)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急需紧缺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四、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热衷于旅游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男性身高原则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原则在160CM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度降低身高标准。
(3)具备本方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其他单位开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五、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兴文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兴文县马栏湾安置小区9号楼底楼,原老政务中心)。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张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报考要求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详见附件1)。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六、考评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两种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以折合总成绩择优录取。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核范围、时间、地点
1.笔试
(1)主要考评文化和旅游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公文写作及其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各考生务必于2018年12月24日下午18:00前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
2.面试
(1)主要考评应聘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2)面试按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进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将在县旅游发展局媒体平台和县发投集团公司公示栏上公布。
4.参加考核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拟聘人员
(一)按照报考人员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二)根据工作需要须调配岗位的,拟聘人员要无条件同意调配岗位,否则取消其拟聘资格,因不愿调配岗位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十、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在县旅游发展局媒体平台和县发投集团公司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递补进行体检。
十一、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工作期间,工资、五险一金加福利待遇等约6~9万元/年。各岗位根据专业资质、文凭学历、技术含量、劳动强度的不同而各有差异。聘用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文僰苗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7926601
附件:1.兴文僰苗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和条件需求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兴文僰苗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来源:
http://scxw.gov.cn/index-details-tid-41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