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浙江省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8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8-04-18 12: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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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农科院成立于1956年,是市政府直属从事农业科研与推广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着重解决当地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性和共性技术问题。

“七五”、“八五”期间连续两次被农业部评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所,“九五”期间被评为全国标兵研究所。“十一五”再次跻身全国农业百强研究所。“十五”以来,共建起“中科院遗传发育所浙江嘉兴农作物高新技术育种中心”、“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嘉兴科技创新基地”和“浙江大学嘉兴农业与环境资源创新基地”。是浙江省水稻育种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区试站、国家原良种繁育基地的依托单位。

2015年我院为第一完成人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获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17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2个,招聘工作人员2名。

招聘岗位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人数

水稻育种1

作物学、植物保护

博士研究生

1

水稻育种2

作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人员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8年4月27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4月2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27。

2.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6:30,嘉兴市农科院办公楼一楼104室(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双桥,公交线路:嘉兴汽车北站乘271、272或273公交车在双桥站下,沿07省道向北步行100米向右转弯到达)。

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nky@163.com,报名材料须在面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手写签名);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农科院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农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18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农科院网站http://www.jxnk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778004联系人: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87253782228947

附件:2018年嘉兴市农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18年4月16日

来源:

http://www.zjjxrs.gov.cn/show/show.aspx?id=8291

 


Many a grain of sand piled up will make a pagoda. 聚沙成塔.
If we can't do as we would, we must do as we can. 如不能如愿而行,定须尽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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