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时间:2013-08-13 17: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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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琼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琼中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琼中府办函[2013]67号)精神,现将琼中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单位、专业、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职位、职数附后。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四)热爱山区卫生和计生事业,愿意到基层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五)具备职位所需的报考资格条件。

(六)报考资格其他条件:学历要求全日制;年满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在我县卫生系统从 91exam .org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在岗不在编人员、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医疗卫生工作。

(八)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九)其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十)我县卫生系统在岗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县各级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位。

(十一)农垦医疗卫生系统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专业:按各招聘职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岗。

(二)报名时间:7天,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3日(不含周六、周日)。

(三)联系人:胡东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岗负责人);联系电话:86236003。

(四)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按职位报名,为了吸引专业人才,对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符合职位专业条件的报考者,经考核合格,可免考试直接录用,不占用本次公开招聘职数。

2、报考者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所报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毕业生派遣证(毕业报到证或毕业介绍信)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及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彩照4张等相关材料。

(五)报名工作结束后,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卫生局和县计生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查组对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审查合格考生发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实行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审查。

(六)为确保该项工作的 “公平、公正、公开”,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五、招聘形式及考试内容

招聘形式:通过闭卷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方式及考核体检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笔试

1、笔试方法:报名结束,按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20%,卫生专业知识占80%。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来计算;出题和改卷工作委托省权威部门,按国家有关考试政策组织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的 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在琼中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有线电视台公示3日。

(二)实践技能操作

1、 实践技能操作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聘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实践技能操作人选。招聘职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职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2、实践技能操作方式:实践技能操作实行百分制,由省相关权威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3、实践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具体实践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实践技能操作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实践技能操作合格分数为60分,实践技能操作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加分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一)报考者具有所报职位相应资格或职称的加分: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加2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加3分;护理专业取得执业护士证书的有护士称职加2分,护理师加3分;其他专业参照执行。

(二)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

(三)在我县卫生系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在岗不在编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凭证。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者加3分,暂无执业资格证书者加1分。

(四)琼中户籍(含琼中生源)考生加1.5分。

如考生同时具备2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总分不能超过5分,如超5分,只以5分计入加分。

七、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60%+实践技能操作×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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