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16 17:20:51
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规定,结合点军卫生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名(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乡镇卫生院1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名(含主任1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12333.dianjun.gov.cn/)查询招聘详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点军区卫生局人事股(点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1 6号办公室),联系电话:0717—6671539,联系人:李彩云。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以及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试费100元。
4、资格审查: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于7月25日下午5时前到各报名处领取。
(二)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一岗位人员统一笔试内容,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三)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1)体检。按招聘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比照《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执行。
(2)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公示。对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4)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