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17 12:17:48
根据市中区人民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2013年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报考定向招 聘岗位的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在“鲁南世纪人才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4日到市中区人才市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成立市中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招聘专家组。 (二)专家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试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三)依据得分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得分低于70分的,取消体检、考核资格。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如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鲁南世纪人才网) 四、考核体检 依据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照1:1比例进入考核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政审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对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无工作经历的十二个月试用期、有工作经历的六个月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二)待遇: 1、符合条件人员经招聘考核录用后,按照人事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将为其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一切待遇; 2、工资待遇:入院后即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标准工资,同时享受医院绩效奖励工资。 六、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5名。 (二)招聘岗位 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5名) 内科(定向招聘岗位)1名(心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肿瘤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及重症医学专业);内科6名(心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肿瘤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及重症医学专业);外科4名(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普外科及骨外科专业);妇产科、儿科、中医针推及五官科(眼科、耳鼻喉科)共3名;麻醉科及病理专业1名。 联系电话:0632-321188638989663256610
http://www.zzszq.gov.cn/szq/zwgk/rsxx/n1907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