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云南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

时间:2025-10-23 09: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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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紧缺人才需求,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申报省级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支持政策清单的通知》(大政办发〔2024〕19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毕业生、综合大学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或在培生。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35周岁。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5年10月2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学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现役军人;

5.2021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6.大理州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州卫生健康委统一统筹,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具体实施。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将完整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生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职业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及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压缩后对应上传至指定邮箱:dlzeyxk@126.com,并主动联系告知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附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专业(方向)+姓名”。未按要求上传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其中,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认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或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或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对《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在报名前与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联系。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大理州卫生健康委指导,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方式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两个程序。笔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每个岗位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考生自动放弃等情形造成的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考核成绩X50%,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联系分数查疑申请(可申请分数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报考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申请查疑。

(五)资格复审

在组织面试前由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由大理州卫生健康委指导,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由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结合实际情况另行确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由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后续手续。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开展,由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由州卫生健康委在州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递补

若在面试后续环节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考生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特别提醒: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已与大理州内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大理州后续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十二)岗位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申报省级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支持政策清单的通知》(大政办发〔2024〕19号),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对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给予40万元生活补助(按8年平均兑现);对双一流A类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按5年平均兑现);对非双一流A类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助(按5年平均兑现)。硕士研究生承诺在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博士研究生承诺在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服务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若服务期未满提前离职人员须按规定返还已发放生活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li.gov.cn)、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八)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由于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或预留电话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由本人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以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872—2125989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872-2316481、0872-2316480

(三)监督电话

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872-2316499

附件1: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原标题: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ali.gov.cn/dlrmzf/xxgkml/202510/eb88cceb2b324cc9819a93fc1e53c30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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