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江苏泰州市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

时间:2025-08-21 16: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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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兴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家,计划招聘10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兴市202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5日至2007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2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5)泰兴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招聘信息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taixing.gov.cn/)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5年8月25日09:00—8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8月25日09:00—8月30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8月25日09:00—8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8月25日09:00—8月31日18: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7605005、0523-8760500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事项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及时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核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开考比例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卫健委根据招聘单位申请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按弃考处理。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3.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考核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按拟报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对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核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除报名时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须在2028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四、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我市事业编制工资薪酬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泰州市外全职新引进人员)按《泰兴市“杏林兴泰”工程实施意见(试行)》享受相应学历层次的引进奖补、交通补贴、考核优秀奖励、“购房券”、生活补贴、安排入住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

1.引进奖补:博士研究生30万元、单证博士20万元、本科及研究生段学历均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5万元、本科或研究生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0万元、“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8万元,经考核合格后分五年等额发放。

2.交通补贴:来我市公立医院面试求职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卫生人才,标准为省内1000元/人、省外2000元/人。

3.考核优秀奖励:服务周期内经考核优秀的,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含单证博士)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

4.“购房券”:博士研究生(含单证博士)2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1万元。

5.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3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含单证博士)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年。

6.安排入住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可享受三年免费或低价租住市级人才公寓。对未能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发放最长期限36个月的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含单证博士)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800元/月。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605005,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23-87900090泰兴市中医院;0523-87112606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0735106、87664117,泰兴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3-80962205(泰兴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人社局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zwgk/bmxxgk/rsj/tzgg/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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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202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原标题:泰兴市202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ixing.gov.cn/zwgk/bmxxgk/rsj/tzgg/art/2025/art_4203e566b5f948d89f864fec883996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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