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023秋季江苏南通市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93人公告

时间:2023-10-11 17: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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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卫健系统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秋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秋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7年10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10月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并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并未缴纳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报名当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4)报考护士(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不予聘用;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岗位简介表》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岗位代码69的岗位只接受如东县户籍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报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18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如东县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7)2024年4月1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0月16日09:00~10月18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120×16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3年10月16日09:00~10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0月16日09:00~10月20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0月16日09:00~10月21日16:00。

5.缴费确认:2023年10月16日09:00~10月22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68508066、0513-68508180。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面向研究生岗位除外)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考面向研究生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面向研究生岗位除外)。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东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14:00~16: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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