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

时间:2012-06-24 16: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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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11日9:00-17:00,地点为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河西麓谷大道668 号,118路、18路公交车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站下车即到)B栋302室。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本次报考不收取考务费,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务必仔细对照岗位条件,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
    3、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笔试,笔试时间暂定7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 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暂定为7月17日至18日,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 考试。
    2、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60分,专业知识占30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占10分), 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开通时间暂定为 7月2712点,可在长沙高新人才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查询开通后二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高 新区管委会B栋302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7月31日(暂定)下午2:30—5:00领取查分结果。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进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分面试、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医疗、护理流程操作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各占50%合成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6、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三)考察与体检
    1、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体检。
    4、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5、某岗位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岗位招聘可以空缺。
    (四)公示及聘用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长沙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凡有举报不符合聘用的问题一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通过本次招聘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经区人事部门备案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编制内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995385、88995593
    监督电话:0731-88995359    0731-88995085
 
 
 2012年6月20
 

 
长沙高新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岗位名称
招录计划
年龄
性别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
工作年限
其他要求
外科
1
40岁以下
全日制专科
临床医学
3年从事外科临床工作
中级以上职称。
妇产科
2
35岁以下
全日制专科
临床医学
5年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
中级以上职称。
全科
2
35岁以下
不限
全日制专科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3年从事临床工作
二甲以上医院进修一年以上经历
儿科
1
40岁以下
不限
全日制专科
临床医学
3年从事儿科临床工作
中级以上职称
中医科
1
40岁以下
不限
全日制专科
中医
3年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内科
2
35岁以下
不限
全日制专科
 
临床医学
3年从事内科临床工作
中级以上职称
公卫办
2
30岁以下
不限
全日制专科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理
1
35岁以下
全日制专科
护理
3年从事护理临床工作
 
B超、心电图
1
35岁以下
不限
全日制专科
医学影像
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
 
检验
1
30岁以下
不限
全日制专科
医学检验
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
 
放射
1
35岁以下
全日制专科
医学影像
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
 
    1、 年龄计算以至2012年4月20日为截止日期。如40周岁以下,指1972年4月20日(含当日)以后出生。
    2、 近3年从事××专业工作,指自2009年9月至今一直从事××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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