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海南省昌江县级医院招聘119人公告(第一号)(一)

时间:2014-02-24 18: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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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全省公开招聘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昌江黎族自治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见附表1、附表2:

一、条件要求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职称和年龄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原委培、定向或在编在岗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我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09年12月1日之后进入财政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存在下列情况者不予受理:(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2)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和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5.年龄要求。

岗位年龄限定在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人员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工作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的方式。

1.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计算)。

2.除护理岗外,其他岗位的下列人员报考,均采取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2)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连续5年以上从事与招聘岗位工种相同的人员;

3.采取考核办法公开招聘的岗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4.确定采取考核办法公开招聘岗位后,递减相应岗位的公开招聘人数。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3月14日

2.报名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局4楼党委办,咨询电话:0898-26625881、13976507858(冼先生),邮编:572700。

3.报名方式:直接到昌江黎族自治县党委办领取报名表格,按要求填报,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须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办理录用手续

经过笔试和面试、政审考核、体检合格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1、 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转为在编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尚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年(以县政府批复同意录用之日算起36个月),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转为在编人员;期内提前考取执业证书者工作满一年可申请考核转订,考核合格者转为在编人员;三年期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关系,取消录用资格。

3、经县政府批准录用的人员,聘用期间由县财政局按有关规定拨付工资。聘用期满后转为正式在编职工的,列入卫生系统事业编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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