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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中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信息(二)
时间:2010-12-22 13: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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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2011年1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在青岛市司法局网站(http://qdsf.qingdao.gov.cn)公布,并在市司法局(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公告栏(3楼)公布。
(二)专业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额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2011年1月11日上午9:00—11:00。应试人员应在上午8:30分前到达市司法局(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404室)候考室。
面试地点:在青岛市司法局(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三楼西会议室)。
面试内容:按照结构化面试的要求,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要素。
应试人员抽签确定进入面试考场的顺序,按照统一评分标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计算总成绩当场评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同时于当天在青岛市司法局网站(http://qdsf.qingdao.gov.cn)上公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若因故取消1名招聘计划数额,则为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组织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则按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递补。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字〔2006〕7号)的规定执行。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532-85912230
监督电话:0532-85912212
附件:《2010年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请到本网站“资料及表格下载”区域下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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