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18 18:19:53
招聘岗位
(一)省酿酒葡萄科学研究所
(二)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
(三)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进取心和团队合作意识,诚实守信,乐观向上,适应能力强;
(四)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工作业绩优良,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关经历要求;
(六)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1)山东省酿酒葡萄科学研究所:济南市工业南路103号,省酿酒葡萄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5598055,联系人:刘鸿雁。
(2)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济南市解放路41号,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8935161,联系人:杨磊。
(3)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禄海路200号,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36—5331711,联系人:司纪艳。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填报《省轻工业协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能证明本人资历和能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四、招聘方式
(一)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通过资格审核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二)其他中级岗位招聘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初审合格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等内容。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3、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对面试合格者进行张榜公布。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采取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省轻工业协会同意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