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24 13:42:43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岗位类别或专业要求分别组织面试。报考综合类、卫生类、公安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职业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报考艺术类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考试的方式进行。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面试具体办法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聘用计划规定比例的,进入体能素质测评(公安类)、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报考综合类、公安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报考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报考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公安类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全部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依照2011年录用人民警察的体能素质测评标准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不达标的,取消体检、考核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公布。
五、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对因弃权、体检及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报考公安类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体检标准依照2011年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报考临沂驻军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先后顺序选岗)。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急需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http://rsks.ly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单位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