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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湖南省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3名人员公告(二)

时间:2013-08-28 18: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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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1、内容。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拟聘岗位专业知识,分值均为100分。

2、时间:2013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考试在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对于个别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笔试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至2013年10月31日),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核准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 不累加,按最高加分条件加分。考生需于2013年10月17日下午5:30前提供相关部门核准加分的原件(式样见附件4),送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大楼703室)汇总,过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面试对象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对1:1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和考核对象。

面试分值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管理岗位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采取技能操作方式。对少数条件不成熟的,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也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教)科在面试前3日书面通知考生。

面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教)科通知考生,面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全程封闭命题,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方案须报经市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实施。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 部门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的顺序,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终审。报考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递补人员须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六、公示与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按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其官方网站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附件5)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6),经其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党委系统事业单位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44—8296957(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44—8230135(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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