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12 18:39:58
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公开商调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商调莲都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名额
莲都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财务会计兼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商调对象资格条件
1、商调的对象为莲都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在原单位工作最低服务期限已满;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具有2年以上从事单位财会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和文字写作水平;
5、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三、商调程序
1、报名。报名者应携带《丽水市莲都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由所 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录用表复印件、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到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报名,统一汇总后上报区纪委干部室(区政府大楼618办公室)。
报名时间: 2013年 8月 16日— 8 月 20日。
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对象是否符合商调资格条件,并审核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3、笔试。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统一集中笔试。笔试注重对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面试。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内容。
6、调动。拟商调人选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商调资格。
附件:丽水市莲都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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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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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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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一 寸 近 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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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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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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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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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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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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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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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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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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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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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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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 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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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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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 |
201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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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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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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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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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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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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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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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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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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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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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2、简历根据经历分段填写;
3、请在工作简历栏中写明“何年何月取得事业身份”和“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从事财会工作”,以便审查。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丽水市莲都区监察局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