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28 09:14:24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屯留县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子女。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贫困家庭子女限屯留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报名当天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吸毒史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等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5、通过公开招聘到我县工作在规定不得调动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