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2 09:29:05
2、资格审查
由 我院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确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及有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并确定笔试的时间及地点。(http://www.gpdiwe.com/)
在笔试前一天携带小一寸彩照2张、纸质《2013年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正反面打印)》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确认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确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A塔1416室
咨询电话:020-38356607
报名邮箱:2354448388@qq.com
(二)考试
由我院组织笔试及面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取综合得分,满分100分。
1.笔试。占考试成绩40%。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验、水利电力等相关专业知识以及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及大政方针的认知。
笔试含综合、专业两部分,其中综合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考生综合部分和专业部分成绩必须都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占考试成绩60%。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综合素质、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所报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即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我院根据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