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2 09:29:05
(三)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负责。
若 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水利厅人事处、省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考试测试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原则私定聘用人员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以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38356607
投诉电话:020-38356612、38356113、38356078
附:1. 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情况简介.doc
2. 2013年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3.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4. 2013年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