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31 10:12:12
现将2016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三)(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考生。请体检结论为“合格”的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配合招聘单位做好考核有关工作。
二.体检不合格考生。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将乐县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将人〔2016〕46号)规定:“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名单详见《2016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选名单(三)》(附件2)。
请递补体检人选于2016年8月31日上午8:00分准时到达将乐金森大厦门口报到,经核实身份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迟到者和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请递补体检人选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3),按要求做好体检前各项准备,掌握相关事项要求。
原标题:将乐县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公布(三)及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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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三.doc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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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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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体检结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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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管理人员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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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将乐县龙栖山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
管理人员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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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选名单三.doc附件2
2016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选名单(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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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备注 |
|
1 |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管理人员 |
18450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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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注意事项.doc附件3
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
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1寸相片1张、水笔1支。体检人员领到《体检表》贴好照片后,要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满有关信息。
三、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服从带队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参加抽血项目检查时,需持身份证列队,在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后,方可进入检查。
四、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
五、体检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参加体检人员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并经带队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医院。
七、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约400元/人),直接缴交体检医院。
八、女性体检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应与县公务员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前将约定的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女性体检人员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九、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县公务员局将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将乐县公务员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