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12 12:13:36
我局于2013年3月1日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http://www.furong.gov.cn)上发布了《长沙市芙蓉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因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监管员(B04)岗位条件设置不科学需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监管员(B04),原岗位条件为:
职位代码 |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B04 | 区食安办 |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监管员 | 1 | 30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学士)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应用药学、临床药学、药事管理专业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调整后岗位条件为:
职位代码 |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B04 | 区食安办 |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监管员 | 1 | 30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学士)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应用药学、临床药学、药事管理专业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药师资格证 |
《长沙市芙蓉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