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27 18:25:27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二)具有文秘类本科以上学历;
(三)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具有在机关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填写《连云港市人口计生委公开招聘文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2年12月25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swbgs@126.com;传真:85406765)。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资格审查、面试、写作能力测试、体检、政审等步骤进行。
(一)资格审查。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查阅相关档案,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和写作能力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研究,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电话通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三)写作能力测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写作能力测试人选,电话通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
(四)体检。根据面试和写作能力测试情况,按拟聘用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
(一)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三)工资待遇按连云港市定员人员统一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8541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