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招聘。
二、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岗位:2名。
主要工作内容:民政相关业务的辅助工作。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记录的;
(4)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12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接收电子邮箱hzsgsqmzj@163.com。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文件名注明“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日期”。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WORD版以及手写签名后拍照件各1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核通过或未通过,将以短信形式告知。
(二)考核
1.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超过30人,将安排笔试,根据笔试情况,按1:10进入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计。
2.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30人直接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考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未按笔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考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公示期满一周内因下列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入围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进入前5名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6个月内(如果6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原储备库不再使用)。有效期内,因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经单位研究,可按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录用。
五、其他说明
1.被录用人员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性质,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8950531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附件:
1.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2.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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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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