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招考一体化系统在线笔试考生须知
一、考前考中注意事项
(一)考前注意事项
1.在登录电脑端笔试系统后,请务必使用手机设备对应的浏览器登录“鹰眼”第二视角监考平台,以保证实时监控及考试全过程录像,对考试公平进行佐证。
2.考生须按照操作手册中的设备要求准备笔试设备及监考设备,如因设备未满足设备要求而导致无法登录笔试系统、无法正常参加笔试、第二视角监考视频不能正常显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在正式开始考试前,请考生按照笔试设备及网络调试要求将设备及网络调试到最佳状态,电脑和移动设备端摄像头全程开启。考试过程中由于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4.系统登录采用人证、人脸双重识别功能进行身份核验,请确保参加考试的人员全程为考生本人,如发现考生存在替考、作弊等违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在考试全程未经许可不得接触和使用手机。如考试中途出现系统故障等需要协助处理的问题,请考生通过笔试客户端右侧“在线客服”获取帮助,考生只允许通过笔试客户端与考试系统客服人员进行沟
通。若考生拍摄佐证视频所使用的移动设备为手机,则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在与客服完成沟通后,务必将手机放回原录制位置,继续拍摄佐证视频,以确保佐证视频的有效性。凡发现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将视为考生违纪,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正式考试当天,请考生提前30分钟登录笔试系统客户端。因个人原因延迟进入考试系统,延误时间仍计入考试总时长,不进行补时处理。在开考10分钟后,考生仍未进入考试系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考试开始前,请考生务必提前登录。电脑端登录后考生需使用移动设备按照页面提示登录“鹰眼”第二视角监考平台,将移动设备固定在指定摆放的位置上进行拍摄。
(二)考中注意事项
1.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会全程对考生的行为进行监控。因此考生本人务必始终在监控视频范围内,同时考生所处考试环境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一经发现有其他人员在场,将视为考生存在违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试系统后台实时监控,全程录像、抓拍。在考试期间禁止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以免导致系统卡顿、退出,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试全程不允许多屏登录,一经发现,将视为考生存在违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试过程中系统自动抓拍考生作答过程,若抓拍到考生若有疑似违纪行为,系统将自动记录上传。考试结束后由考务工作小组根据记录视频、电脑截屏、作答数据、监考员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以下情况会被系统判定为异常情况:①人像离屏、②面部有遮挡、③照片与本人不符、④画面内被识别到多人面部。被判定为监控异常的画面会上传到考试后台的考试详情页,实属违纪的将作出违纪处理,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原因中途离开座位,不得在考试结束后传递、发送考试内容。一经发现,将视为考生存在违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黑屏、白屏、无法作答等异常情况,请考生先与笔试客户端右下角的“技术支持”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相应的重新登录操作。如考生因键盘无法输入等情况无法向“技术支持”工作人员反馈问题,请在第一视角监控可视范围内举手示意监考老师,直至监考老师与考生取得视频连线沟通为止。
6.考试结束时,系统将提示交卷并自动收卷,请考生保持电脑处于正常开启状态。对于超时仍未交卷的考生,系统将做强制交卷处理。请考生务必在看到交卷成功的提示界面后再关闭电脑。
7.考生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将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担。
8.如违反以上相关要求导致考试异常,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属于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二、特别提醒
(一)模拟笔试通知预计于2025年6月19日向考生进行发送,正式笔试通知预计于2025年6月19日向考生进行发送。如考生未收到模拟笔试或正式笔试通知短信,考生可通过三才招考网站“通知及反馈”模块查看系统通知。(如考生未收到模拟考试短信通知,可于发送当日18:00后登录三才招考网站系统进行查看)
(二)考生须在模拟笔试时调试完成笔试所需要硬件设备和软件要求,如考生在调试时遇到问题考生点击笔试客户端右下角“技术支持”联系在线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如考生因未参加模拟笔试、模拟笔试未将笔试设备及第二视角监考设备调试到可用状态等原因,导致正式笔试不能正常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请根据通知公告的考试安排,在模拟笔试时进入笔试系统客户端及“鹰眼”第二视角监考平台进行设备调试。如考生在模拟笔试时笔试客户端或“鹰眼”第二视角监考平台未能正常登录,请考生点击笔试客户端右侧“在线客服”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进行相应的调试。如模拟考试考生未解决笔试客户端或“鹰眼”第二视角监考平台无法正常登录等问题导致正式笔试无法正常参加,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在模拟考试时请务必按照操作手册中规定的设备摆放位置摆放第一视角和第二视角。模拟考试时监考老师会与考生取得视频连
线,帮助考生调整设备摆放位置,请各位考生务必在与监考老师视频连线完毕后再退出监考系统。(五)本次考生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及其他电子设备,不允许答题桌面及周边出现书籍纸质材料,可准备一张空白A4纸作为草稿纸,如在正式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桌面存在非笔试规定用品外的其他物品将视为考生存在违纪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六)模拟笔试设备调试完成之后考生不得更换笔试设备及第二视角监考设备,如因考生在正式笔试当天更换设备导致不能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未按照设备要求准备设备的考生,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笔试和第二视角监考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在正式笔试前,请考生将设备及网络调试到最佳状态,提前开启手机热点,电脑端摄像头全程开启。如考生在笔试过程中由于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导致笔试无法正常进行的,为保证工作人员可第一时间与考生取得联系,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听工作人员来电。考生应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重新登录系统,切勿在未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自行重新登录,避免因超过登录次数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考试。在成功登录系统后,考生须将手机放回原监考位置继续考试,监考人员将通过第一视角与考生进行视频连线,核实考生考试中断的原因,核实完毕后考生可继续作答。完成以上操作后考生须将手机放回原设备摆放位置继续进行监考,如未及时放回手机,将视为考生存在违纪
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如考生因未及时连接备用网络造成未能继续作答试题或未完成试题作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九)为保障笔试能够顺利进行,请考生在笔试过程中切勿自动更新或重装系统。同时,必须关闭 QQ、微信、钉钉、内网通等所有通讯工具及TeamViewer、向日葵等远程工具。不按此操作导致笔试过程中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考生在登录笔试系统进入到人像比对环节后,将头部放置在指定画面位置进行识别。识别过程中须确保光线适宜,避免光线过强或过暗,如识别未通过,请调整角度或环境。系统为考生提供5次人脸识别机会,5次机会使用完后仍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考生可先行参加本次考试,考后由主考单位工作人员对人脸比对不通过的考生进行人工判定。如人工判定后仍认定为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开考前及考试过程中支持有限次数重复登录退出,考试过程中退出笔试系统后再次登录可进行断点续考。考生每次登录退出系统将进行操作日志记录留痕。如考生在首次登录系统时无法正常登录,请立即点击笔试客户端右下角“在线客服”,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切勿在未与工作人员联系的情况下自行重新登录系统。如因考生未与工作人员联系自行多次系统导致超过登录次数,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二)请务必全程保持用于第二视角监考的移动设备电量充足,避免因移动设备断电关机导致被判断违规。如考试过程中移动设备因电量不足导致监考中断,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三)考试开始后,选择结束考试,后台将记为“考生已正常交卷”;强行退出笔试系统或掉线,将视为“离线”异常。
(十四)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根据需要必要时会与考生进行实时视频沟通。为保证监考老师可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在正式考试时考生的电脑设备及用于第二视角监控的设备不可静音,全程调至正常音量,确保考试中能听到监考老师的呼叫。
(十五)考试全过程,“鹰眼”第二视角监考平台须始终保持前台运行状态,不能最小化或退出,监考机设备也不可息屏,避免造成录像中断,被识别为违纪行为。
(十六)考生答题过程中若出现第一视角或第二视角监控画面缺失等问题,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七)考试开始后,请根据考试要求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在考试中的行为将由AI识别并推送给后台监考老师和系统。
(十八)坚持科学严谨、确保质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考试使用双视角监考技术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考试实行全程录像、人脸识别登录、考试全程面部监测、随机拍摄照片、离座检测、语音监测、网上巡考、防切屏监控、防复制粘贴等防作弊措施。
(十九)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以下任一行为将会被认定违反考试纪律,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取消考生本场笔试成绩:
1.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参加考试的行为。
2.作答空间内出现两人或两人以上、或通过他人协助进行作答的情况。
3.佩戴口罩、遮挡面部、遮挡或关闭摄像头、离开视频范围等逃避监控的行为。
4. 考中故意遮挡任一视角监控摄像头或通过肢体遮挡导致监考老师无法清晰查看考生作答动作。
5.考试期间出现第一视角或第二视角缺失等问题。
6.考试过程中多次看向电脑屏幕以外的非作答区域的行为。
7.考试期间出现离开座位的行为。
8.考试期间使用书籍资料、计算器、手机等带有记忆功能或联网的电子设备的行为。
9.佩戴入耳式耳机、耳麦的行为。
10.频繁切换出考试界面或关闭考试系统重新登录的行为。
11.拍摄、抄录、传播试题内容等。
12.答案中出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与考生有关的信息。
13.评卷过程中发现并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14.恶意破坏考试系统、篡改考试数据。
15.其他违反考试公平性,危害考试安全的行为。
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