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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考生须知
(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预祝您考试顺利!)
1.考试开始前50分钟,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加盖审核单位合格印章的报名表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
2.考试人员应及时进入考场,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
3.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考试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铅笔刀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5.考试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考试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考试人员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安检无误后入座。
6.开考后10分钟内,考试人员须在试卷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签字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答题前,须仔细阅读考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试卷划定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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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答题。未按以上规定填写个人姓名和准考证号或未按答题要求进行作答者,将以0分或按违纪处理。7.考场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接到试卷后先检查试卷所有页面印刷装订情况,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8.考试结束响铃,考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含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将试卷反面放在桌面上,迅速走出考场,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方可进入考场收拾个人物品。考试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否则为违纪。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试卷,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9.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甄别工作,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考试人员应保护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10.考试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