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排名位列前40%;(2)个人获评“三级”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命名为“三星”级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1)任职期间在落实重点任务、推进改革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且因此集体或个人受到省级部门或扬州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和命名的;
(2)个人获评“五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命名为“五星”级村(社区)党组织。
5、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干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6、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的;
(2)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