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18 09:19:34
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吉利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查后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5年11月20日早上7︰3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吉利区供销社(吉利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门口集合(地址:吉利区文化路与河阳路交叉口西60米路北)。请考生提前熟悉集合地点路线,体检当天迟到10分钟(即7:40分)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除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及标准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每人约300元左右,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三、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过程中要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不能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不准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体检表》需由考生本人填写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如在生理期内,请告知体检医生,可暂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已受孕者(经查HCG确认)可不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视为体检结果不合格。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 考生体检结果将通过吉利区人民政府网(www.jili.gov.cn)“吉利资讯”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www.jilihr.cn),以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通知(以体检顺序号出现),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10.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电话:0379-66917037 13633877330李楠
原标题:2015年吉利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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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