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15 12:14:26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2年下半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平武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平府发〔2006〕169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岗位需求表。 2.年龄:原则上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及以下,单位有具体要求的见岗位需求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岗位需求表。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已被招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12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业务技能》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业务技能》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医务专业技术岗位、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岗位三种类型。考试内容为: 医务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学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3.笔试时间为 4.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的情况于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于 2.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面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但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平武县政务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政审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政审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政审考核依据。对政审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凡有举报的,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凡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人事代理;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3年内不得参加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办理上编、核定工资等有关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者在平武工作的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