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2023年度“党政人才”遴选公 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优建强各领域人才队伍,引领各领域快速健康发展,助推“淇县之变”,实现“淇县之强”,现根据《淇县2023年度“朝歌人才智领淇变”工程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开展淇县2023年度“党政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我县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中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共遴选10人。
二、遴选标准
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我县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中工作满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工作中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二)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少受损失的;
(三)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在实际工作中对淇县经济社会发展有杰出贡献或年度考核
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三、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定的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负责“党政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认定程序是: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淇县2023年度“党政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党组(党委)积极动员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并进行初步审核,对初步审核通过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内部公示(附件2)、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由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后,将申请人资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或县人社局。
(二)组织核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公室、县人社局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报县人才办审核,县人才办审核后提出推荐人选。
(三)审批公示。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推荐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颁证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2年3月8日—3月2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公务员、参公人员申报地点:淇县人民路6号县委综合楼五楼5008房间
联系电话:0392—7233019
事业人员申报地点:淇县淇水路与卫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县人社局401房间
联系电话:0392—7220524
(二)材料要求
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干部任免表;
2.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需提供相应证书;
4.有相关在工作中发明创造的、消除事故有功的、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等,需提交事迹材料;
5.本人征信报告、近一年社保证明及无违纪违法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其他人员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支持政策及待遇
(一)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三)优先晋级。在同等条件下,晋升职级时优先考虑。
(四)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
(五)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六)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党政人才”加入党组织;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七)联系服务。将
“
党政人才
”
纳入党委联系范围,
加强联系,
提供服务
;
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党政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核实,及时退出管理。
附件:1.淇县2023年度“党政人才”申请表
2.淇县2023年度“朝歌人才”遴选初审公示
3.淇县2023年度“朝歌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填 报 说 明1.《申请表》的规格为297mm×210mm(A4纸),没有字数限制的栏目纸面不够可另附页。除签章、盖章之外,其余内容一律宋体5号字打印。《申请表》和附件于左侧装订成册,勿另加封面。
2.本申请表一式3份,电子文档(U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