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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1年08月新疆岳普湖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57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

时间:2021-08-25 15: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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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5 截止日期:2021年9月5日
  • 所属省份:新疆 工作地点:岳普湖县 栏目分类:新疆机关事业 招聘人数:15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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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县内自聘工作人员)15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3年8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以后出生);

    3、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能服从聘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

    7、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的;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过“^法**功”等邪教、带有黑恶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过吸毒史的;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主要有: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网上报名:2021年8月21日—9月5日。现场报名: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公安局政工室,8月21日—9月5日。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提供《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政审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进行现场报名。或者可通过发送邮件的形式,将报名材料以PDF的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46445721@qq.com)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的由工作人员当场对其携带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后续环节,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以电话形式告知进入后续环节。

    (二)面试(占总成绩70%)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时间:2021年9月7日一9月11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岳普湖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三)体能测试(占总成绩30%)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岳普湖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电话告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1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环节。

    (五)公示

    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公示(详见“岳普湖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期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实行一年一签,所签合同应及时报人社局备案。新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公安局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县内自聘工作人员的综合表现。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县内自聘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工资及是否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七)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录取上岗后工资参照我县事业编制干部工资执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本科学历6281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大专学历5804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中专学历(高中)5721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卫生动态要求,发布公共卫生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适当调整。

    2、请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与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6、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对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纪检部门投诉。

    咨询电话:0998—6822572

    监督电话:0998—6828960

    附件1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政审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yph.gov.cn/gsgg/847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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