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18 10:54:24
根据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并交费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因部分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现将岗位减少和取消情况公布如下:
岗位取消考生可在2015年5月18日8:30至12:00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选择 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特此公告。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