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8 15:31:13
根据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急需的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现将岗位减少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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