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9 10:20:47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现计划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作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人才》计划人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储备政策
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是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一项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在生产实践第一线储备、培养和锻炼,并逐步实现就业,储备期为2年。储备期间,政府对储备到企业的人才每人每月给予700元的补贴。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储备期满后,经储备企业与储备人才双方同意,可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
储备企业应具备条件:
(一)应为储备人才提供适当的锻炼、服务岗位。
(二)应为储备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劳动保护条件。
(三)应为储备人才提供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可依法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储备人才进行管理。
(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给予储备人才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储备人数
全旗范围选拔25名中小企业储备人才。
三、储备对象及条件
(一)储备对象:目前在西乌旗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非正式工作人员,锡林郭勒盟籍生源、近3 91eXAm.org年毕业(2011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储备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爱岗敬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拔储备程序
选拔储备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确定入选名单、体检、签署储备协议、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4年 11 月18日起,通过西乌旗政府门户网、人社局网、电视台及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发布选拔储备人才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西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8:30至11月23日18:00。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者,一律不予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选拔储备人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者必须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注:应聘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于11月24日8:30至17:30在人社局进行。已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好《资格审查申请表》(报名网上下载)、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所在企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认证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人社局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各企业出具的《见习证明》作为此次选拔储备人才资格审查重要依据,各企业要对各自部门出具的证明严格把关,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凡是出具《见习证明》的企业,视为同意本公告规定的相关规定。出具《见习证明》的企业,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核应聘人员的户籍、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在 网上确认审查结果。
3、资格审查已通过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4年11月25日8:30至—18: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前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4.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西乌旗政府门户网对外公布。报考人员因未按公告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询指定网站相关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考试
考试只设笔试。
1、此次考试不确定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 11 月26 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入考场。考试成绩将公布在报名网站。
(四)确定入选人员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拔前25名为西乌旗2014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人才》。
(五)体检
入选人员由旗人社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考生自理)。
(六)签署储备协议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的储备人选,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入选人员所在企业和储备人才签署《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
(七)备案
签署储备协议的入选人员名单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作为享受经费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储备人才管理和服务
(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对企业使用储备人才情况进行督查。
(二)用工企业对储备人才的工作表现进行日常考核,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储备人才进行年度考核。
(三)储备人才储备期满后,交到人才交流市场,鼓励自由择业。
六、待遇及经费保障
储备人才工资待遇不得低于西乌旗最低工资标准,人社部门对储备到企业的人才每人每月给予700元的补贴。其余部分由用工企业补齐。
七、工作监督
本次选拔储备人才工作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选拔 91eXAm.org储备人才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479-352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