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17 12:03:59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精神,经卧龙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公开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人数
招聘卧龙区乡镇(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编制为事业财政全供。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见《2014年卧龙区乡镇(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
1.应聘人员为尚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类别划分按照《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类别》。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或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报名时填写有关表格,现场采集照片、指纹信息,并交纳考务费30元。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加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书或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核减相应招聘岗位人数。对核减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重新选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3日至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南阳市工业路与七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于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 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管理、写作等内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证书或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3.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业务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