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13 08:03:55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潜江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拟招聘7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总体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等环节与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同网同时期进行,笔试后续各环节的工作安排按本公告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详见《2014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表格附后)。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生;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人员。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进行。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四)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请于
网上确认后,按规定在(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两门科目笔试考试费用共100元。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
笔试准考证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还需提供,各位考生注意保存。
五、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科目及笔试形式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质测试A》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和《基本素质测试A》两科,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于
(二)笔试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为20%;《基本素质测试A》为20%),面试成绩60%计算。
2、今年继续执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和《省“三支一扶"办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2013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等规定。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在笔试考试《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成绩上增加5分,并计入《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成绩折算。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重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优惠政策。
七、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进行,面试时间为8—9月份,各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后开展面试工作,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面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不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二)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职数,确因工作需要,根据报名和笔试情况,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适当放宽进入面试的比例。市人社部门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面试资格复审工作。
(三)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2014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3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料。
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