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是浙江省卫生厅所属从事纯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药械采购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并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采购的相关服务工作。
其中,浙江省卫生厅网站为其他相关信息发布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0月23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限内将报名表发邮件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
报名时应提供完整填写的报名表(附后),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和个人彩照扫描件。
最低开考比例为1:3,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在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综合知识。
面试内容主要为对应聘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考试成绩在浙江省卫生厅网站查询。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在省药械采购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入围人员不按省药械采购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及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卫生厅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杭州市机场路转工农路(工农路中段)
联系人:叶巧吴卫星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86401903
监督电话:0571-87709026(省卫生厅人事处),
0571-87709015(驻厅监察室)。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