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0 14:29:58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宝丰政府信息网上公布 ,请各位考生关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等内容),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宝丰政府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人事代理,并全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纳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宝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编办负责同志组成。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宝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515951
宝丰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 ||||||
序号: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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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民 族 | 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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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学 位 | |||||
毕业时间 | 婚否 | |||||
毕业院校及 专业 | ||||||
报考单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
通讯地址 | ||||||
个人简历 (从高中、 中专起) | ||||||
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注:除序号和审核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项目均由报考者填写。填写时请使用正楷字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