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18 16:11:43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一)人员管理
此次招聘的讲解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的用人方式。许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正式录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二)薪酬标准
招聘人员月工资1360元,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由单位缴纳,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本公告由许昌市烈士陵园负责解释。
许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讲解员报名登记表
序 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月日 |
|
照片 | |||||
籍 贯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
学 历 |
|
学 位 |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毕业时间 |
| ||||||||
现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身份证号码 |
| ||||||||||
通讯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
学习及工作简历 |
| ||||||||||
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 意 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