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考试导航 ★ 

2012司法考试法律常识: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

时间:2012-07-28 15:08:06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

①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②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③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司法考试导航 ★ 
 ★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