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 ★ 
 ★ 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 
教育学: 教育与教育学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教育与人的发展 教育目的 学校教育制度 学生与教育 课程 教学 德育 班级管理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教育评价 课外活动 心理学: 心理学概述 感觉和知觉 注意 记忆 表象与想象 言语与思维 情绪、情感与意志 需要、动机、兴趣 能力 人格 社会心理与行为 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概述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学习的基本理论 学习动机 学习的迁移 知识的学习 技能的形成 学习策略 态度与品德的形成 问题解决与创造性 学习心理 教学心理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教师职业心理 教育法律法规: 中长期教育改革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其他: 教师职业道德 教学技能与理论实践 新课程改革 教师的科学素养 教师的历史与传统文化素养 教师的文学素养 教师的艺术鉴赏素养 教学基本能力 教学评价与反思 教学实施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基础 教育理论 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生活指导 学生指导 职业理念 幼儿园: 学前儿童发 展 学前教育原理 游戏活动与指导 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环境创设 幼儿园教育理论综合 幼儿园综合素质 小学: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 小学综合素质 中学: 中学教育理论综合

2025年08月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人才引进教师2人公告

时间:2025-08-15 12:40:59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教师招聘、公务员、事业编等考试资料100G

为加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育队伍结构,根据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计划引进一批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人才引进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家、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师(学科名师工作室)、中小学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8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人才引进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人才引进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

四、报名、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9:00—8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8月18日11:00—8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dypedz.gov.cn)进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8月22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5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人才引进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8月18日11:00—8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取消、核减计划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dypedz.gov.cn)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成绩与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考核评价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在招聘简章上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八、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自动离职的,由用人单位追回发放的引才补贴和生活补贴。

引进的国家、省级名师(学科名师工作室)、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分别给予120万元、100万元的引才补贴,分3年发放,发放比例为5:3:2。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对引进的国家、省级名校长、名师(学科名师工作室)、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工作室活动经费,连续发放3年。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50万元、35万元安家费,分3年发放,发放比例为5:3:2。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四)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人才配偶就业。

(五)引进人才子女入托或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六)引进人才适时享受符合条件的人才公寓政策。

(七)引进人才均以应聘时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为依据享受以上相关待遇及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人才引进教师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负责解释。

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

0546-8019991(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

附件:2025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人才引进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

2025年8月14日

原标题:2025年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人才引进教师公告

来源地址:http://www.dypedz.gov.cn/art/2025/8/14/art_37412_10338202.html

(
>来源: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As long as the green hills last,there'll always be wood to burn.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教师招聘考试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教师招聘考试提分秘籍 教师招聘考试通关题库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心理 科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共
 ★ 教师招聘考试 ★ 
 ★ 教师资格考试真题 ★ 
 ★ 教师资格考试题库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