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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4 16:32:35
为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经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万宁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相关专业参照附件2专业目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专业要求;[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研究生)》、本科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本科)》、专科专业参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对照表》];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委培、定向及其他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网址及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b,报考人员可登录上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8:00-3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zxgk.court.gov.cn/)、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等材料。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委培、定向及其他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上传。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3月22日8:00-3月28日17:00 ),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内(3月22日8:00-3月30日17:30)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核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28日-5月6日,请考生留意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市级岗位开考比例为1:3,乡镇岗位开考比例为1:2)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时间(4月2日9:00-4月2日15:00)。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联系电话:0898-62230080;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73722、65351474、65338399。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网上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