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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27 10:05:04
(五)硕士副教授(紧缺专业)
1、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7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2、安家费2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4、参照《黄山学院学术骨干选拔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评定享受学术骨干津贴。
(六)硕士毕业生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等专业硕士,纳入编内引进计划选聘(硕士学历毕业专业与计划需求专业名称相符)。
2、其他专业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以一类人事代理的方式予以聘用,一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有关政策,为人事代理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学校视房源情况安排住房,房租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调动人员
工作调动人员考核及聘用参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补充通知》(皖人社秘〔2014〕314号)、《关于印发<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人〔2008〕1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六、特别提示
我校2015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正待审批,为提高人才引进工作效率,将我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与人才引进计划予以先行公布,主管部门审批后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黄山学院人事处
邮编:245041
人才招聘电话:0559-2546066(刘老师)
0559-2546556(程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559-2546599
招聘网址:http://rsc.hsu.edu.cn/
应聘邮箱: hsursc@126.com
八、本实施方案由黄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度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