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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
按照招录学科岗位与招聘指标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核、确定人选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录人员,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开栏、昌黎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五)手续办理及录用选岗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在职人员按人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拟招录人员按所报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学校,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选岗,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有关待遇
1、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所有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所聘用单位至少工作5年,5年内不允许调出昌黎县或辞职,否则按违约处理。
3、被聘用人员纳入昌黎县财政开支,工资福利待遇等与同等条件在职公办教师相同。人事关系暂实行人事代理,待有编制后统一入编。
详情请登录:昌黎教育网,网址:http://www.chledu.com/
电话咨询:0335—2038359
0335—2022891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黎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0日
A类岗位招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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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物理 |
化学 |
合计(人) |
||||
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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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
小学 |
28 |
24 |
9 |
3 |
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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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
||||
初中 |
2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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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 |
10 |
||||
小计 |
30 |
26 |
11 |
3 |
6 |
3 |
2 |
2 |
120 |
B类岗位招聘指标
招聘 学科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小学英语 |
小学音乐 |
小学体育 |
小学美术 |
学前教育 |
合计(人) |
招聘 数量 |
2 |
1 |
1 |
1 |
1 |
1 |
3 |
10 |
注:报考B类岗位人员需持有对应的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