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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16 07:21:12
(二)信息技术、体育:考试为技能测试和面试。
先进行技能测试,后按技能测试成绩1:2进入面试。
(三)政治、历史、地理:
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学科,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高考内容,后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次日公布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在普陀教育网(http://www.ptec.gov.cn)上发布。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职工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如经考试合格予以聘用的,须在2015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合同或不能转为正式教师。 (五)公示结束,须参加由区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六)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工作安排及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工作单位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安排。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联系人: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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