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关于眉山中学和眉山一中公开招聘12名高中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眉山中学:4名;
2、眉山一中:8名。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国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2、报考者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限招2010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补考科目达到5科及以上人员不得报考。
(三)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名额及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见《2010年眉山中学、眉山一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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