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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2-30 11:59:39
招聘组织实施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个10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报名。应聘者可将个人应聘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交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地址、邮箱详见附件。
2、 应聘者需要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包括应聘者本人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等);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或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的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住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等信息。
3、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者的提供的材料,确定各岗位考试人选,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试并告知有关安排事项,不另行发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