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举措落实工作推进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招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5届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
(二)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指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情况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支撑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素养和文化素质,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
(五)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术不端等问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三、工资待遇
年薪4万元每人。每月底经所在处室、二级学院考核合格,学校统一按月发放。学校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每月约500元,从工资中代扣。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档打包并编号,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及报名表命名格式为“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毕业时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报名所需资料
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WORD版本);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若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预计取得证书时间的在读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本);
5.报考岗位所需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重点群体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情况的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个人符合附件1规定的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3。
(三)报名须知
每个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因虚报、误填、漏填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报名初审截止时间为
五、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二)资格审查地点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求真楼A区106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资料(按顺序排列)
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报名表》纸质版1份(请自行打印签字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预计取得证书时间的在读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毕业生取得的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重点群体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情况的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1份。
5.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核
(一)开考比例
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取得开考资格。
(二)考核
考核时间为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工作由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院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医院由学院指定,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额,依次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由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做准入查询。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准入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人事处或纪委监委办公室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应依据、线索,对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正式聘用的,按规定提交学院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议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由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期满后自动终止。助学助管员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不同意岗位调配、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服务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月度工作考核不合格,可随时终止劳务合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属于回避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据实提出。
本公告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61246腾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64990(纪委监委办公室)。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附件2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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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c.njvtc.edu.cn/info/1036/27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