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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绵阳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及补检有关事项的简章

时间:2012-10-01 11: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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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我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及补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2年第11号)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二○一二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012年第5号)、《关于我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2012年第10号)规定,共有170名考生参加了2012年7月26日进行的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以及补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130人,不合格23人,因特殊原因需补检有关项目18人(人员名单见附件1、2、3,其中1人属体检不合格同时因特殊原因需补检有关项目)。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本公告发布7日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至2012年8月6日下午5:00前),将复检书面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与补检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三、需复检或补检有关项目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参加复检、补检:

1、复检、补检时间:2012年8月7日

2、参加复检、补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和地点:2012年8月7日早上7:30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3、复检、补检执行的标准、参加复检、补检须携带的手续等,仍按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2012年第10号)。未按时参加复检、补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4、复检考生的费用自理。

四、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附:1、绵阳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2、绵阳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不合格人员名单

    3、绵阳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补检项目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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