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7 11:00:15
1、单选题 番茄红素主要存在于西红柿的果实中,科学证明,番茄红素可以有效防治因衰老、免疫力下降引起的各种疾病。烹饪西红柿时,能够使人体最大限度摄取番茄红素的做法是_____
A: 水煮后喝汤
B: 蒸煮后直接食用
C: 过油炒菜食用
D: 凉拌食用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番茄红素易溶于油脂,因此过油可以使人体最大限度地摄取番茄红素。
2、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乙的哪种行为构成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承诺_____?
A: 甲向丙发出要约,乙得知后向甲表示接受甲在要约中规定的条件
B: 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乙在接到后七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承诺。乙未按期答复
C: 甲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本公司有圣诞礼物出售,欲购者请速与本公司联系。乙打电话给甲订购若干
D: 甲在报纸上刊登附有价目表的广告称:本书店新到图书若干,欲购者可在一个月内汇款,款到寄书。乙汇款给甲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考点分析】承诺的成立。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全部接受,承诺成立后意味着合同成立,对要约人和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承诺的成立条件中,必须是:第一,受要约人本人同意要约,第三人同意要约不构成承诺;第二,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要约期限届满后,要约将自动失效,逾期答复不构成承诺;第三,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发出完全同意的表示,对要约邀请的答复不构成承诺。本题中,A项欠缺第一个构成要件;B项欠缺第二个条件;C项属于要约邀请。只有D项,甲在报纸上刊登广告,虽然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但其内容具体确定,具备要约的一切条件,可以认定为要约,乙完全同意了要约的要求,构成承诺。故本题只有D项符合题意。【考生注意】只要细心,本题难度不大。精彩点主要表现在:A项中的“甲向丙发出要约”;C.D两项都是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同是广告,其法律性质却不同。
3、单选题 我国最基层人民政府是_____。
A: 街道办事处
B: 乡(镇)人民政府
C: 村民委员会
D: 社区居委会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行政管理解析我国的基层政权包括农村基层政权和城市基层政权两部分。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在农村,是指乡、民族乡、镇一级;在城市,是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一级。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而非人民政府。本题中只有B项符合,故正确答案为B。
4、单选题 根据公务员考核的有关规定,连续_____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
A: 两
B: 三
C: 四
D: 五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考点公务员法解析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故正确答案为A。本题相关知识点:关于辞职辞退:《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至八十六条规定了予以辞退和不得辞退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第八十四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第八十五条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第八十六条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5、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的是_____。
A: 代为书写遗嘱
B: 代拟发言稿
C: 代买办公用品
D: 代为主持会议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考点分析】民事代理的认定。一种行为是否为代理行为,可以通过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去认定。民事代理的特征要求:第一,必须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第二,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和第三人进行活动;第三,必须是代理人有独立的意思表示;第四,必须是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结合四项要求分析本题所给选项,A项代为书写遗嘱中,代书人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也非和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不具备民事代理的第二、第三项特征,故该代书行为非民事代理行为。B项代拟发言稿与代书行为类似,缺乏民事代理的认定条件,故不符合题意。C项代买办公用品是代理人接受委托和第三人卖方进行民事活动,符合民事代理的特征。D项代为主持会议,因为其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不具备民事代理的所有特征。【考生注意】民事代理虽然广泛适用,但有些事项不能代理。例如,具有人身性质的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等行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为之的约稿、演出、授课等行为;合同特别约定不得代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