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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定项选择 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学说?
A、一国的法在整体上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并且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
B、历史上所有的法律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C、法的本质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D、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律的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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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且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但是,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整体性,不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的个别意志,也不是它们的简单相加,而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者根本意志。在一定情况下,法的内容也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与愿望。
2、单项选择题 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关于这句话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
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
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
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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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社会的关系。
选项A正确。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归根结底的异议上最终决定着法律的本质。不同的社会就有不同的法律。
选项BC正确。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法律的发展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
选项D错误。错在“任何时代”,比如英美法系的普通法就不能脱离司法判决而独立存在。
3、多项选择题 蒋某于1963年嫁给黄某,婚后夫妻关系较好、因双方未生育,收养一子、1996年,黄某与比自己小20多岁的妇女张某相识后,二人便一直在外租房同居生活、2001年,黄某患肝癌住院治疗,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现金40000元赠与张某所有、黄某去世后,蒋某与张某因该笔财产归属发生讼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遗赠人黄某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民法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德,属无效行为、对于该审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本案中,法官是依据法律原则而非法律规则作出裁判的
B、在本案中,法官违反了“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的司法标准,因此该裁判属于违法裁判
C、对于本案法官而言,面临着在法律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取其一的艰难选择
D、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的裁判体现了一个价值判断和辩证推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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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是法律原则适用的一个前提条件,但不是绝对的,在特定情况下,法官也可以直接舍弃规则而动用原则,本案即属于这种情况,因此不能说该裁判是违法的。所以答案选ACD。
4、单项选择题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12题)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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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选项A错误。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保护性法律关系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担保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而非保护性法律关系。
选项B正确。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以债权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属于从法律关系,而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选项C错误。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其特点为:
(1)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2)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与此不同,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无论是诉讼关系,还是股权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不是隶属性法律关系。
选项D错误。债权关系是主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依附于债权关系,而非债权关系依附于质押关系。另外,无论是债权关系还是质押关系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都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5、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则
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
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这属于委任性规则
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属于确定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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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法律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
选项B说法错误。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与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合法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在结构和效力上符合法律规则的特征,属于法律规则。
选项C说法正确。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具体内容尚未确定,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属于委任性规则。
选项D说法正确。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经明确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可直接适用,属于确定性规则。
6、多项选择题 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 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51题)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
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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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选项A正确。《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地方权力机关,因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B错误。行政法部门包括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
选项C错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国内法组成,不包括国际公法。
选项D正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其中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7、不定项选择 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该公司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詈、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莶原甲公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公司合作,将甲公司的14幅摄影作品制成宣传资料向外散发,乙公司还在其宣传资料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由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甲公司起诉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万元、下列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国际法
B、由于我国实行“一国两制”,因而在我国存在多个法律体系
C、已经失效或者还没有制定出来的法律不包括在法律体系内
D、法律体系可以简称为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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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8、不定项选择 某国《公司法》第54条规定,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可以要求董事、经理予以纠正、某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董事和外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要求该董事纠正但遭到拒绝,该监事向法院起诉却不被受理,法院的理由是该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对于该案件,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从法的可诉性角度讲,某国《公司法》第54条规定存在缺陷
B、某国《公司法》第54条规定的缺陷可能使公司中的监事无法有效履行其职责
C、该事件说明,法的可诉性是一个应然性要求,实践中存在着法无可诉性的情形
D、要提高司法实践中法的有效性,就要注意在立法中确立法的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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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法的可诉性是一个应然性要求,实践中常常存在着法无可诉性的情形,所以,我们要提高司法 实施中法的有效性,就一定要在立法中确立法的可诉性。
9、多项选择题 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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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解释的种类和效力。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本题中的解释是正式解释、有权解释,不是学理解释。
选项C正确。《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选项D正确。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该解释只是对“信用卡”下了定义,故是“文理解释”(文义解释)。
10、单项选择题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民主集中制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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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单项选择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该法律条文承认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可以作为中国法律渊源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律适用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从总体上规定了在民商事领域国际条约的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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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该法律条文是法律适用规则而不是法律原则,所以A项错误。在民商事领域,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优先于我国法律。
12、多项选择题 关于法的适用与法律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既包括法律事实问题也包括法律规范问题,还包括法律语言问题
B.法的适用通常采用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
C.法的适用只要有外部证成即可,毋需内部证成
D.法律论证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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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适用的一般原理。
选项A、B说法正确。整体上来说,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具体来说,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这个过程实质上也是法律人在其业务操作中的思维或推理过程。
选项C说法错误。在法律适用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是相互关联的。
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推理不能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是为了得出法律判决的结论,找出确定的答案是法律推理的主要目的,而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法律的意义。法律解释只是为法律论证提供了命题,命题本身的正确与否不是靠解释来完成的,它只能通过法律论证的方法来加以解决。法律推理也不能完全独立于法律论证。通过法律论证,法官们可以进行比较与鉴别,从各种解释结果中找出最好的答案。
13、单项选择题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民主集中制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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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2011年卷一多选第55题)
A.子女赡养父母
B.严禁刑讯逼供
C.公民依法纳税
D.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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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反。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在法学上被称为“作为义务”或“积极义务”,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纳税、服兵役等。第二,义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内容的义务,称为“不作为义务”或“消极义务”,例如,不得破坏财产,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
选项A正确。赡养父母是子女须为一定作为的义务,属于积极义务。
选项B错误。严禁刑讯逼供,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的行为,属于消极义务。
选项C正确。依法纳税,需要公民积极缴纳一定税款,属于积极义务。
选项D错误。紧急避险属于一项权利,而非义务。
15、单项选择题 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14题)
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
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
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
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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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选项A错误。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判例具有参考价值,但其本身不是法律规范,法院的已生效同类判决书没有普遍约束力。
选项B错误。判例法,指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因此,判例法又称为法官法或普通法。我国是成文法国家,立法权由立法机关行使,法官没有立法权,在法律体系中不存在判例法。
选项C正确。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案例,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与指导性,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 的宝贵素材。
选项D错误。这里应当是“司法强制执行力”而非“行政强制执行力”,由法院执行而非行政机关执行。
16、多项选择题 在20世纪60年代,西方世界曾经遭遇了一场严重的合法化危机,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开始质疑法律对人的约束力,你认为下列哪些说法有助于证明法律对人具有当然的约束力这个命题?
A、法律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满足,因此法律对社会成员具有效力
B、法律体现了公平、正义,因而人们要服从政府、遵守法律
C、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社会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
D、民众从小就养成了模仿他人所为的习惯,包括按照别人的行为守法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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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首先,法的效力来自于法律。其次,法的效力来自于道德。法律与人们的道德观念相一致,法律建立在社会主流道德基础之上,法律体现了公平、正义,因而人们服从政府、遵守法律。最后,法的效力来自于社会。
17、单项选择题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91Exam.org,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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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选项A错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来源,是存在继承关系的。
选项B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而不是经济思想。
选项C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D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制度体系。
18、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当主管机关认为某船对港口安全具有威胁时,有权()。
A.令其停航
B.禁止其进港
C.令其离港
D.B或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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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多项选择题 1983年3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53题)
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
B.《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
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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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商标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属于行政法规。
选项B正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选项D错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商标法》问题所作的说明,其母法为《商标法》。
20、不定项选择 某国跨国甲公司发现中国乙公司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遂起诉要求乙公司撤销该域名注册。乙公司称,商标和域名是两个领域的完全不同的概念,网络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均不属中国《商标法》的调整范围。法院认为,两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应当根据中国法律和该公约处理注册纠纷。法院同时认为,对驰名商标的权利保障应当扩展到网络空间,故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
B.科技的发展影响法律的调整范围,而法律可以保障科技的发展
C.国际条约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
D.乙公司的辩称和法院的判断表明: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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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法律应该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化相适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不断地发展、进步。因此,A项说法正确。
科技发展对一些传统法律领域提出了新问题,使民法、刑法、国际法等传统法律部门面临着种种挑战,要求各个法律部门的发展要不断深化。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出现了大量新的立法领域,科技法日趋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关于科技法的研究也随之广泛开展起来,科技法学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学科,也被广泛承认。
因此,科技的发展影响法律的调整范围。法对科技进步的作用,运用法律管理科技活动,确立国家科技事业的地位以及国际间科技竞争与合作的准则。首先,法律可以确认科技发展在一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战略地位,1993年颁布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就是指导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律;其次,法律可以对国际竞争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可以对科技活动起到组织、管理、协调作用。因此,法律可以保障科技的发展。综上,B项说法正确。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因此,C项说法是正确的。
通过本案中乙公司的辩称和法院的判断表明可知,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因此,D项说法正确。
21、多项选择题 2007年,某国政府批准在实验室培育人兽混合胚胎,以用于攻克帕金森症等疑难疾病的医学研究。该决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对此,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A.目前人兽混合胚胎研究在法律上尚未有规定,这是成文法律局限性的具体体现
B.人兽混合胚胎研究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及时立法给予规范和调整
C.如因该研究成果发生了民事纠纷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则法院可以依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
D.如该国立法机关为此制定法律,则制定出的法律必然是该国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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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选项A正确。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是成文法律的局限性的体现。
选项BC正确。法律对科技具有规制作用,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对科技等问题没有规定,则可以根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
选项D错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22、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哪一或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古希腊最早的法律渊源是神谕,这是早期的习惯法
B.公元426年,罗马的狄奥多西二世颁布《引证法》,规定伯比尼安、保罗、盖尤斯、乌尔比安、弗洛伦丁五大法学家的著作具有法律权威性,意见分歧时依多数人观点;持平情况下以伯比尼安的观点为优先
C.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判例和解释为重要的法律渊源
D.非国家主义的法源理论认为除了以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作为法律渊源外,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和发挥效力的各种规范、学说等也是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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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考查法律渊源。
23、单项选择题 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2011年卷一单选第13题)
A.个案平衡原则
B.比例原则
C.价值位阶原则
D.自由裁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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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的价值冲突指法的价值之间的抵触与冲突,主要包括:
(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例如行使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他人利益的损失;
(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冲突,例如国际人权与一国主权之间可能导致的矛盾;
(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冲突。处理法的价值冲突的方法包括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
选项A错误。个案平衡原则,指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本题中,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属于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故不能适用个案平衡原则。
选项B错误。比例原则,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益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换句话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本题中,“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完全牺牲了犯罪分子生命,没有体现比例原则。
选项C正确。题干表明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该重判重判,该判死刑的判死刑,也就是说对于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优先考虑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属于适用价值位阶原则解决法的价值之间的冲突。
选项D错误。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中没有自由裁量原则。
24、不定项选择
《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冯某组织同性卖淫、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对“卖淫”的理解产生分歧,从而在冯某是否构成犯罪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同性之问进行性交易属于本条款规定的卖淫,立法者设置此罪之旨意,就是因为该行为为社会丑恶现象,有伤社会风化;
而同性之问卖淫同样有伤社会风化,应当为刑法所禁止,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就是如此、法官乙认为依据词源和社会公众的一般理解,卖淫是男女异性之问进行的钱财与肉体的交易,同性之问无“淫”可卖,因而同性之问进行性交易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卖淫、并且《刑法》中对组织同性卖淫行为没有明确界定、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刑事法律原则,冯某的行为难以定罪,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法官甲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
B、法官甲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目的解释
C、法官乙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文义解释
D,虽然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多种,但是法官经常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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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在一些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上,解释者往往同时使用多种方法。就在本案中,法官乙对《刑法》第358条规定进行文义解释外,还运用了目的解释的方法。
25、多项选择题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54题)
A.节约司法成本
B.促进司法民主
C.提高司法效率
D.推行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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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选项A正确。司法成本指的是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消耗的社会资源,又可称之为司法资源或司法投入,指司法机关,诉讼参与人在进行具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要素的总和。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可促使纠纷得到迅速解决,节约了司法成本。
选项B错误。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审判活动应体现民主性,并应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本题涉及到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没有提及司法民主,故不选。
选项C正确。司法效率,是指司法资源的投入与办结案件及质量之间的比例关系,是解决司法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司法效率追求的是以尽可能合理、节约的司法资源,谋取最大限度地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保障和对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司法效率,就要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履行职责时,在坚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及时、有效地工作,尽可能地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力求在法定期限内尽早结案,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加快纠纷的解决,提高了司法效率。
选项D错误。审判公开,意味着让特定的人或者不特定的人了解司法活动的内容和过程,了解司法活动中的诉讼文书、证据材料,从而使司法活动在不同程度上为社会大众所知晓。本题涉及的是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的问题,没有提及推进审判公开,故不选。
26、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2011年卷一多选第52题)
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
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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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
选项A错误。《法国民法典》属于法律文件,并非法律意识。
选项B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法治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以德配天”的天,指天命,天道,引伸为自然规律。在西周统治者看来,上天选择人间君主的标准,是“为政以德”。人间君主要想获得上天的支持,首要条件是修养道德,以道德约束统治者的私欲。唯 有“敬德”,“明德”的君主,才符合天命与天道的要求,才能获得上天的保佑,求得王朝统治的长久。“明德慎罚”是在“以德配天”的基本政治观下提出的法律主张,其具体要求为“实行德教,用刑宽缓”。
选项C正确。“和为贵”、“少讼”、“厌讼”是一种法律观念,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选项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法治观念,属于理念上的东西,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27、不定项选择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请回答问题。
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89题)
A.法的指引作用
B.法的评价作用
C.法的预测作用
D.法的强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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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法的作用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本案中,因法律禁止“酒驾”,故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表明其行为受到法律的指引,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没有体现法的评价、预测和强制作用。
28、不定项选择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11条规定:“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倾倒费、根据本法规定征收的排污费、倾倒费,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整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这个法律条文中法律规则的分析不正确的有()
A、本法条中含有义务性法律规范
B、本法条中含有委托性法律规范
C、本法条中的法律规范是强制性法律规范
D、根据行为模式的数量,本法条中共有四个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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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这个法条共有两款,第一款含有两个行为模式,第二款则就所征收费用的用途作了义务性规定,这是一个行为模式,不应认为是两个,故D项错误。
29、单项选择题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2011年卷一单选第11题)
A.法律位阶的冲突
B.法律责任的免除
C.法律价值的冲突
D.法律责任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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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选项A错误。法律位阶,是指每一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法律位阶的冲突指不同位阶的法之间产生冲突,通常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来处理。本题没有提及不同位阶的法的冲突,故选项A不符合题意。
选项B错误。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主要包括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和履行不能免责等。本题只描述了法律责任的竞合,并没有提及免责的情况,故选项B不符合题意。
选项C错误。法的价值冲突指法的价值之间的抵触与冲突,主要包括:
(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例如行使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他人利益的损失;
(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冲突,例如国际人权与一国主权之间可能导致的矛盾;
(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冲突。处理法的价值冲突的方法包括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本题只提及法律责任的竞合,没有提及法的价值问题,故选项C不符合题意。
选项D正确。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法律责任的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本题属于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既侵害了对方人身权,也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出现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当事人可以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任选其一进行索赔。
30、单项选择题 《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妇女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第八卷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婆罗门贫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将其奴隶首陀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第十一卷第八十一条规定:“坚持苦行,纯洁如学生,凝神静思,凡十二年,可以偿赎杀害一个婆罗门的罪恶。”结合材料,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浑然一体的
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
C.《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
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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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
选项B错误。古印度法是印度奴隶制时期的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
选项ACD正确。作为一种东方奴隶制法,古印度法具有东方法和奴隶制法的共性,比如维护君权、夫权、父权,维护奴隶主的特权,诸法合体,缺乏抽象概念和规则等。又独树一帜,有其自身的特点:与宗教密不可分;严格维护种姓制度;是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的混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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